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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免费新闻!澳洲“世界首创”向谷歌和Facebook收费,遭两公司激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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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免费新闻!澳洲“世界首创”向谷歌和Facebook收费,遭两公司激烈反对

澳洲财经见闻 澳洲财经见闻 2020-08-23 20:00

日前,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公布了其新闻媒体谈判规则草案,由财长Josh Frydenberg宣布。

 

该草案允许商业新闻媒体单独或集体跟谷歌和Facebook进行新闻内容交易,以便从这两家科技巨头在线发布的新闻中获得报酬。

 

ACCC主席Rod Sims说,该法案旨在解决新闻业与主要数字平台之间的议价能力不平衡问题,实现新闻的公平支付。

 

财长Frydenberg说:

 

“我们希望谷歌和Facebook继续为澳大利亚社区提供新闻服务,这些服务深受澳大利亚人的喜爱和使用,但我们希望以后要按照我们的条件来继续这项服务。”

 

ACCC之前发现谷歌和Facebook没有为新闻内容付费,这侵蚀了新闻业的广告收入资金来源。

 

7月31日,澳财长Josh Frydenberg在墨尔本宣布了这一决议。(图:Daniel Pockett/AAP)

 

在澳洲,“媒体”的定义是什么?

 

该草案同时对澳大利亚新闻媒体作出了了定义,规定新闻媒体必须雇佣记者,年收入超过15万澳元,并在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ACMA)注册,才能符合条件。

 

新闻记者必须提供“核心新闻”,即:

 

“涉及公共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使澳大利亚人能够参与公共辩论并为民主决策提供信息,以及与社区和地方事件有关的新闻报道。”

 

如何达成交易?


该准则没有明确规定媒体的新闻业务应该定价多少。但是,它清楚地写明了谷歌和Facebook应该对目前的免费转载新闻付费。付费数额由提供新闻的媒体和这两大科技巨头协商,谈判阶段可持续三个月,包括至少一天的调解。

 

如果最后没有达成协议,法律程序将转向强制仲裁(由ACMA指定的小组进行),由买卖双方支付费用。仲裁小组随后将从最终报价中选择一个,这个过程有时被称为“棒球决定”,该决定将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新仲裁法案影响的Facebook服务包括Facebook News Feed、Instagram和Facebook News Tab。谷歌服务包括谷歌搜索、谷歌新闻和谷歌发现,但不包括WhatsApp (Facebook)和Youtube(谷歌)。但如果双方同意,根据准则草案进行的仲裁,也可以包括其他相关的数字平台服务。

 

ACCC还可以在仲裁过程中提交仲裁意见(仲裁员可以决定是否考虑),仲裁员甚至还可以在最后两个报价中选择较合理的一个。

 

“算法变更”也要提前通知

 

该守则草案还为谷歌和Facebook提出了处理新闻业务的 "最低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要求谷歌和Facebook如果有任何将影响新闻推荐流量或排名的算法变化,需要提前28天通知相关新闻媒体。

 

这可以让新闻企业有机会调整自己的商业模式,以确保其内容保持在突出地位。更重要的是,这让他们的谈判收入不会下降,也有助于媒体决定哪些内容需要付费。

 

同样的,两大科技巨头如果有对媒体本身或与媒体直接相关的广告呈现方式进行实质性改变,也需要提前28天通知。

 

而且,谷歌和Facebook将有义务向媒体提供通过用户与新闻互动收集的用户数据。

 

这并不意味着谷歌或Facebook必须分享用户数据,只是新闻媒体需要被告知收集了什么样的数据。

 


7月29日,脸书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美国反垄断听证会上,被问及大型科技公司的市场力量和统治地位,他是四大科技公司首席执行官之一。谷歌首席执行官桑达尔·皮查伊(Sundar Pichai)也在听证会现场。(图:Sipa USA)

 

给澳洲媒体增加一笔收入

 

该准则草案可能不会像News董事长在5月份提出的那样,可以给澳大利亚新闻业带来6亿澳元的收入。然而,这确实为依赖广告的新闻提供商提供了商业收入机会。

 

谷歌和Facebook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来实现算法变化提前,因为这些变化是在美国管理的。但这项义务将意味着这两家科技巨头的商业模式都将做出调整。

 

谷歌已经在这条道路上迈出了一步,成功地与一些澳大利亚新闻企业谈判收入分成。

 

与此同时,Facebook辩称,“新闻不会为其带来重大的长期商业价值”。不过,该公司表示,将致力于遵循“合理的新闻监管规定”。

 

违约罚款可高达1000万澳元

 

如果Facebook或谷歌违反该守则,可能会有几种后果。首先是违规通知,每次违规的处罚为13.32万澳元。

 

如果ACCC将其中一家科技巨头告上法庭,罚款将按该公司过去12个月在澳大利亚营业额的10%,或该公司因违规而获得的利益的三倍(如果算得出来的话),以高者为准,最高处罚为1000万澳元。

 

该守则草案在8月底之前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最终版本可能会在9月由议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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